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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财政局

长春新区财政局 金融工作局

🕐 发布时间:2024-04-15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421 次浏览
长春新区财政局是长春政府工作部门。
  •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新区

    财政体制等政策;负责新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研判收支形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人大预算草案及决算草案;编制全区政府预算及总决算、审核编制全区部门预(决)算、监控预算执行情况。

    3.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各类资金管理工作;开展国库现金、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监控库款余额,票据管理与发放,财政监督检查,财政供养人口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长春新区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对预算单位开展项目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财政评价及绩效运行监控。

    5.负责编制基建资金预算计划,参与有关部门在建设投资

    方面政策制定和项目安排,土储资金、基建资金财务管理、土地成本清算工作。

    6.负责依法拟订新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年度

    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监控和评估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工作。

    7.负责推进新区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开展;负责国有企业

    资金监控、融资成本控制、融资工作推进。

    8.负责统筹全区企业上市培育、融资渠道拓展、金融政策

    审核、金融企业合作、监管机构协调工作。

    9.负责统筹全区金融风险排查、监测和预警;指导各开发

    区落实属地金融风险监测防控责任,开展常态化宣教和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区政府采购制度,新区本级项目执行和监督

    管理;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开展相关采购活动;承接农业、粮贸领域专项补贴发放和审计检查等工作。

    11.负责完善综合治税平台管理、宣传财政法制教育工作;负责政策扶持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审核;规模以上企业迁入、迁出审核;参与研究惠企政策;编制财政各类报表;开展专项治税工作。

    12.负责新区各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部分市直派驻机构会计核算业务。

    13.负责对新区相关部门委托的财政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对

    管委会指定的投资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全区代理记账资格审批、年审等工作。

    14.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5.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管理科、预算国库科、基建科、债务管理科、投融资科、税政科、政府采购办公室、金融服务科、金融风险管理科、评审科、核算中心

    联系方式:

    负责人:汲贤征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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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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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长春新区 · 长春
  • 分类: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0431-81335706
  •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龙湖大路5799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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