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榆树市青山乡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榆树市青山乡人民政府

榆树市青山乡人民政府 政务服务网

🕐 发布时间:2024-04-10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863 次浏览
榆树市青山乡人民政府是长春政府工作部门。
  • 青山乡位于榆树市区东北55公里处,吉、黑两省交界处。地处东经126度45分至127度,北纬45度1分至45度。东部与北部隔拉林河与黑龙江省五常市相望,东北与延河朝鲜族乡接壤;西部以卡岔河、四道河子与怀家、新庄两镇相邻;南与泗河镇比邻。乡境内东西宽约14公里,南北长20公里,总面积133平方公里。

    青山乡地处拉林河、邙牛河、四道河子交汇处,三面环水,水资源丰富,全乡境内河堤长度22公里。全乡耕地面积10300公顷,其中旱田4574公顷,水田5726公顷,辖11个村、97个村民小组、56个自然屯。全乡共有8723户,其中农业户7237户。总人口33028人,其中农业人口31099口人,全乡劳动力16320人。

    内设机构:武装部、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青山乡综合服务中心:党政服务科、农村经济服务科、农业服务科、畜牧兽医服务科、林业水利服务科、文体旅游服务科、自然资源服务科、退役军人服务科、平安建设服务科(应急保障科)、社会事务服务科(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科)、执法保障科、城乡建设服务科。

    【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若愚

👥 主要领导

返回顶部 ↑

📭 暂无领导信息

该机构尚未发布领导信息,请关注后续更新。

机构信息

  • 地区:榆树市 · 长春
  • 分类: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夏季)
  • 电话:0431-83055019
  • 地址:榆树市青山乡青山路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 进入官方网站

办事机构

数据统计

  • 浏览量:863 次
  • 点评数:0 条
  • 关注数: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