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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税务局

博乐市税务局

🕐 发布时间:2019-04-12 🕐 更新时间:2019-04-12 👁 3531 次浏览
博乐市税务局是博尔塔拉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国家税务总局博乐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承办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税务部门及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信息

  • 地区:博乐市 · 博尔塔拉
  • 分类: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负责人:史根明(党委书记、局长、四级高级主办)
  • 工作时间: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冬季时间10:00-14:00 15:30-19:30夏季时间:9:30-13:30 16:00-20:00
  • 电话:0909-2222007;纳税咨询电话 0991-12366; 0909-2227015
  • 地址:新疆博乐市响根布呼西路南12号博乐市税务局 邮 政 编 码:8334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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