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王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县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五)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按照国家和省拟订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六)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黄河三角洲综合开发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做好黄河三角洲综合开发项目的申报、实施。
(八)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暂无领导信息
该机构尚未发布领导信息,请关注后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