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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司法局

桓仁满族自治县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4-02-28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827 次浏览
桓仁满族自治县司法局是本溪政府工作部门。
  •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承担全县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县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统筹规划立法的职责。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

      (三)承担审查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四)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实施后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和县直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中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县政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县直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联系、协调仲裁机构。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十一)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徐彦博: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司法局日常工作、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全局党的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李少波: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分管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郎国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分管法律援助中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办公室、司法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迟晓旭: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会、妇联、人民满意度评价。分管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钟静: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统战、宣传及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李志峰: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组织、纪检、共青团、“三落实”、绩效考核工作。分管机关党建办公室。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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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桓仁县 · 本溪
  • 分类: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 电话:024-48822422 办公传真:024-48836084
  • 地址:桓仁满族自治县黄河大街105栋2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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