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公证、法律援助、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协调行政执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安置帮教等工作;
(二)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三)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