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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铁山港区审计局

北海市铁山港区审计局

🕐 发布时间:2024-12-10 近期 👁 469 次浏览
北海市铁山港区审计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区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审计方面的地方性文件草案,并依法监督执行。  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长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区人民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
    (四)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执行下列审计:
    1、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区财政资金的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区辖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区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人民政府规定的铁山港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责和损益。
    6、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乡镇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指导与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督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审计综合股

机构信息

  • 地区:铁山港区 · 北海
  • 分类:政府机构 · 审计局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0779-8610268
  • 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区行政中心大楼1楼120室,邮政编码:536017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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