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协助上级部门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有关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管理、指导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乡村建设、乡村风貌提升、农房管控,配合推进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区城镇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工作;按职责权限负责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活动;承担行业安全生产职责。配合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