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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公安局

长白县公安局

🕐 发布时间:2024-05-17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173 次浏览
长白县公安局是白山政府工作部门。
  • 一、长白县公安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起草公安工作的地方性规章,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侦察危害国内安全的犯罪案件。

    (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犯罪、刑事犯罪情况,并提出对策;侦查、协调处置重大经济犯罪和各种刑事犯罪案件。

    (四)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

    (五)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侦查各种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刑事犯罪案件。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的管理建设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出入境工作及边境治安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我县视察以及来访的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建设工作。

    (十三)规划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并提供服务。

    (十四)制定全县公安机关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全县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赵相宇:主持全局工作,分管边境管理大队,联系武警中队。

    党委副书记、政委陈宗江:协助局长负责全局日常工作。分管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

    党委委员、副局长许振华:协助政委分管法制大队。分管户政大队、出入境管理局、交通管理大队。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伟:分管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经文保大队。

    党委委员、副局长邹业斌:分管刑侦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

    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安聪:主持政工监督室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尚雷:主持边境管理大队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指挥中心指挥长姜忠善:主持指挥中心全面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公安局主要包括以下内设机构:

    (一)政工监督室

    承担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承担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承担机关党委工作。承担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群团组织、工会、妇女、共青团、民兵及关工委工作;承担信访、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开展政风建设、软环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承办党委会议组织;贯彻落实党委会议决议。

    (二)指挥中心

    承担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承担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承担公安情报信息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承担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承担通信等工作。

    (三)禁毒大队

    承担禁种、禁贩、禁吸毒品工作和涉毒案件侦查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警务保障室

    承担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期服务工作。

    (五)治安管理大队

    承担治安管理工作;承担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承担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和内部单位治安保卫,依法对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运输、销售、储存、使用等管理;承担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六)刑事侦查大队

    承担刑事侦查工作;承担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七)法制大队

    承担公安法制工作;承担公安信访工作。

    (八)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承担经济犯罪案件侦破和依法打击工作。

    (九)经济文化保卫大队

    承担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科研文化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户政管理大队

    承担辖区治安防范、人口管理、信息收集、矛盾化解、服务群众等基础防范管控职责。

    (十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承担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管理工作,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十二)出入境管理局

    承担出入境管理和辖区内境外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交通管理大队

    承担交通违法行为监控、录入和处罚工作;承担交通秩序维护和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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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长白县 · 白山
  • 分类: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秋冬季) 8:30-11:30 14:00-17:30(春夏季)
  • 电话:0439-8818001
  •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鸭绿江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344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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