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营业执照过户办理指南(2025年更新)
一、办理流程
材料准备
提供原营业执照正副本、转让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证明文件)、转让协议(需双方签字盖章)。
若涉及股权变更,需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及股权转让合同。
提交申请
向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的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过户申请,填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个体工商户过户需额外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审核与变更登记
窗口受理后,审核材料真实性及合规性,审核通过后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同步更新税务登记信息(需至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领取新执照
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版营业执照,并同步变更银行账户信息(如公司账户、公章等)。
二、注意事项
材料规范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一致”章,转让协议需明确股权分配、债权债务处理等条款。
个体工商户过户需确保经营场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如商住性质限制)。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情况下,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承诺3-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
特殊情形
若营业执照涉及特许经营许可(如食品、危化品),需先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变更。
跨区域过户需先办理迁出登记,再至新注册地办理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