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津贴咨询部门及办理指引
一、主管部门划分
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及配套奖励费用发放,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等。
例如,涉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奖励金、计划生育手术后的营养补贴等,需联系户籍所在地卫健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机构)
负责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含生育津贴)的审核与发放。若计划生育津贴属于社保统筹范围(如生育保险覆盖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津贴),则归属人社局管理。
二、咨询与办理建议
优先咨询卫生健康委员会
适用情形:独生子女奖励、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等政策类津贴;
联系方式:
商丘市卫健委服务电话:0370-12345(市级);
各县区卫健局(如梁园区:0370-6987266)。
涉及社保待遇时联系人社局
适用情形:通过生育保险报销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或申领相关津贴;
办理渠道:
线下: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南京路东段1号2楼);
线上:“豫事办”APP生育保险模块提交申请。
三、常见津贴类型及归属
津贴类型 主管部门 参考依据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卫生健康委员会
计划生育手术营养补贴 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育保险覆盖的计划生育津贴 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
提示:若无法明确津贴类型,可先拨打商丘市政务服务热线(0370-12345)转接对应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