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禁渔期及钓鱼相关规定(2025年适用)
一、当前禁渔期状态
是否处于禁渔期:
根据郸城县人民政府通告,2022年2月14日0时至2026年2月14日24时为全县天然水域禁渔期,2025年4月5日仍在禁渔期内。
二、允许钓鱼的区域及限制
可垂钓区域
禁渔期内,天然水域(如黑河、蔡河、晋沟河等)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和垂钓,包括娱乐性垂钓。
允许垂钓的区域:
非禁渔区的人工管理水域(如商业鱼塘、付费钓场)。
需避开政府划定的禁钓区(如鱼类繁殖保护区、生态敏感区)。
垂钓行为限制
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
禁止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
三、渔具限制要求
禁用渔具类型
钓具类:爆炸钩、串钩、滚钩、大刺钩等;
多钩钓具:单线多钩、长线多钩、多线多钩(包括路亚三本钩);
辅助设备:探鱼器、视频辅助设备等。
合规钓具标准
单线单钩(仅限1枚无倒刺钩);
路亚钓具的钩数不超过7枚(需符合农业部禁用渔具名录)。
四、路亚三本钩是否可用
禁渔期内:在郸城县天然水域使用路亚三本钩(含3钩)属于违规行为,因三本钩属于多钩钓具,违反禁渔期多钩限制规定。
非禁渔区人工水域:若当地未明确限制,可咨询管理方后使用。
违规处罚
违反禁渔期规定将面临没收渔具、罚款(最高5万元),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综合郸城县及周口市禁渔政策整理,建议垂钓前通过郸城县农业农村局或属地乡镇政府确认具体区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