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发布指南(2025年版)
一、发布平台
四川省营业执照作废声明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统一发布,无需付费或登报。
二、操作步骤
登录系统
访问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
官网地址:https://www.gsxt.gov.cn → 点击“导航”选择“四川”。
选择登录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通过“工商联络员”登录(需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络员证件号码及验证码)。
个体工商户:
选择“个体户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经营者身份证号完成验证。
填报声明
登录后点击“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入口;
填写营业执照类型(正本/副本)、编号及作废原因(如“遗失”或“损毁”);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公示”,系统自动生成声明并发布。
获取公示凭证
公示完成后,在系统“信息公告”栏查询声明截图并保存,用于后续补办营业执照。
三、注意事项
声明内容要求
需明确标注“作废”字样,不可修改或撤销已公示内容;
若信息填写错误,需重新发布声明并备注更正说明。
补办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打印的作废声明截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补领申请书》(线下窗口领取并加盖公章)。
时效与查询
声明提交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补办营业执照需在公示后携带材料至注册地市场监管局窗口办理(如成都市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方式
系统操作问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站 028-12315(工作日9:00-17:30);
补办流程咨询: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在线客服”或属地登记机关窗口。
提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全程免费,无需通过第三方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