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三胎准生证办理指南(2025年最新版)
一、办理条件
适用对象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商丘市,或非商丘户籍但一方在商丘居住满1个月以上。
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若子女死亡或经鉴定为残疾,可依法申请再生育。
二、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
办理机构: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委会。
步骤:
填写《商丘市生育(再生育)服务登记表》,需本人或委托代办人签字承诺;
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含电子证件)核验,若涉及子女死亡或残疾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残疾证;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录入系统,通过后发放电子或纸质《生育服务证》。
线上办理
入口: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生育登记服务”模块或“豫事办”APP;
步骤:
上传夫妻身份证、结婚证电子版(三胎需提供已出生子女准生证);
在线填写登记表并提交,审核通过后生成电子《生育登记信息单》(含验证二维码)。
三、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或电子证件;
户口本(户籍不在商丘的需提供居住证明)。
特殊材料
子女死亡证明或残疾证(仅限再生育情形);
委托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授权书。
四、注意事项
时效要求
建议在子女出生前办理登记,出生后可补办;
电子证与纸质证具有同等效力,无需额外盖章。
审核周期
线下审核即时完成,线上提交后1-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费用
全程免费,无需缴纳工本费或手续费。
咨询渠道:
商丘市卫健委服务热线:0370-12345;
乡镇街道计生办(具体地址可通过商丘市政府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