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办理指南(2025年)
一、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提交
向项目所在地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企业需向市级部门申报)。
受理与审查
卫生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通过后进入技术审查阶段。
需配合现场核查,重点审查场所布局、卫生设施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
核发认可书
审查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二、所需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申请表》(加盖公章);
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复印件)。
设计相关材料
场所平面布局图:标明比例尺(1:100或1:200)、功能分区、卫生设施位置;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设计专篇(如涉及职业卫生):包含卫生防护设施设计说明的专项报告。
管理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卫生管理制度文件(含消毒、通风、废弃物处理等规范)。
其他补充材料
地址方位示意图(标明周边街道、建筑关系);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报告(如适用);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材料规范
所有图纸需手绘或专业软件绘制,标注清晰尺寸及图例;
租赁场所需提供产权人同意改建的书面说明。
同步申报
涉及职业卫生的建设项目需同步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及专家评审意见。
有效期
设计审查通过后,项目需在2年内开工,逾期需重新申报。
常见问题解答
Q:设计图纸是否需要专业机构出具?
A:普通项目可自行绘制,但涉及复杂卫生设施(如洁净车间、医疗污水系统)建议委托专业机构设计。
Q:审查未通过如何补救?
A:根据《整改意见书》修改设计并重新提交,审查时限重新计算。
提示: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或项目类型有所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