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凤山镇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福泉市凤山镇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762025-09-08 12:11  福泉市凤山镇人民政府

福泉市凤山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4—2460018

传真号码:0854—2460018

办公地址:贵州省福泉市凤山镇20号凤山镇人民政府

邮政地址:贵州省福泉市凤山镇20号凤山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fqfsz_2460018@163.com

交通方式:福泉市区乘坐1路公交车至马场坪街心花园,再乘坐21路公交车至凤山镇汽车站,步行550米。


机构设置

一、党政机构设置及职能

凤山镇党政机构设置4个,具体设置为:

1.党政办公室

根据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和要求,组织调查研究,办理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事务,当好镇党委、政府参谋助手,确保镇党委、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协调全镇各站、办、所的工作;负责文秘、档案、计划、统计、保密、会务和车辆、后勤、内务管理、接待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妇女、共青团、工会等工作;负责做好党代表常任制、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综合性报告和领导讲话稿的起草;负责对农村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和日常指导、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锦萍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福泉市凤山镇解放路1号

联系电话:0854—2461188

2.社会事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级省、州、市各级社会事务工作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镇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镇社会事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协助搞好复退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及时调查、核实和向上级反映灾情情况,积极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城镇和农村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村(居)务公开,搞好社区建设服务工作;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抓好移风易俗、殡葬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指导城乡社会福利生产经营管理,推动福利事业的社会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外藉华人、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的接待联络工作,并依法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舒庆魁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福泉市凤山镇解放路1号

联系电话:0854—2460018

3.经济发展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和有关农业及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镇的经济和农业、农村工作发展规划;全面了解企业发展现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深化企业改革,不断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负责企业的生产、安全、环保、质量、统计、科学普及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协调指导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努力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负责授权范围内有关经济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做好本辖区经济发展各种数据的统计和上报,监督检查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站等事业单位和村(居)有关经济工作情况;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梁兵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福泉市凤山镇解放路1号

联系电话:0854—2461188

4.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加挂法制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的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镇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基层村(居)委员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和司法所的关系和工作;做好信访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创建、达标活动;负责全镇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及执法争议协调处置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镇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杨泽燎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福泉市凤山镇解放路1号

联系电话:0854—2214471

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并挂牌子。其工作职责交由镇党政机构承担。

二、事业机构设置及职能

凤山镇事业机构设置7个,具体设置为:

1.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含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水产等,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和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拟定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检查监督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掌握、反映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动态信息,研究总结有关问题,推广典型经验;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商品生产发展;制定本辖区扶贫开发规划并抓好实施,抓好贫困人口脱贫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乡镇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中心,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指导协调农业各项生产计划和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建设;组织推广良种良法,组织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强农村经营管理,逐步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一;加强农田保护区建设,严禁乱占耕地建设行为;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畜牧发展的政策、法规,拟定本辖区畜牧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搞好畜禽防疫、畜禽巡诊、畜种改良和畜禽饲养、防疫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假冒伪劣农用物资的查处和市场整顿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维护农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协调农业机械化生产、服务活动;做好农机具的维修、新技术推广、技术指导、信息咨询等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吴学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福泉市凤山镇解放路1号

联系电话:0854—2460199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开发,组织实施城镇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城镇和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招工和求职信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开展城镇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扶持创业工作;协助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负责乡镇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调解,农民工维权等工作;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调研;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顾锦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福泉市凤山镇解放路1号

联系电话:0854—2460018

3.科教宣传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拟定镇教育、科技、文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科技、文化知识讲座、时事政策宣传等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农民文化家园、农村信息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的组织实施、服务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参与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承担广播电视、体育、农村经济信息、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和中小学远程教育等工作;依法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传承和保护;依法清理和整顿文化市场,打击破坏历史文化遗产和扰乱文化市场的不法行为;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阮运芬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福泉市凤山镇解放路1号

联系电话:0854—2460018

4.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权限依法对本辖区的建设施工活动及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为本辖区单位、村(居)民建房提供规划设计、质量安全等信息咨询服务,依法对村镇建设项目进行审查、登记、报批和办理规划建设的相关手续;监督、管理村镇街道、集市、小区的环境卫生工作,搞好小城镇建设的管理和服务;配合上级及镇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村镇规划和建设法规的违法违章建筑;负责本辖区村镇规划建设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伍成亮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福泉市凤山镇解放路1号

联系电话:0854—2460018

5.财政所(加挂福泉市凤山镇财政分局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政、税收、物价、审计等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镇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供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建议;强化财税征管,协同财税部门做好税源调查工作,组织财政税收收入,协调好财税部门之间和财税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管好资金的收支和拨付工作,监督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及时反映资金的收支情况和做好月、季、年终的编报工作;依法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镇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镇年度财政预算,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镇人大主席团书面报告镇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镇财政预算和镇本级年度财政决算;管理中央、省、州、市拨款和镇级财政收支;监督检查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财经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镇级部门的财务活动,对镇级重大活动的财务实行报帐管理,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依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检查并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依法依规抓好国家惠农资金发放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虹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福泉市凤山镇解放路1号

联系电话:0854—2460018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传达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制定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组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辖区安全生产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网络建设;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实施;负责做好矿山、交通、消防、公共聚集场所和农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事故统计上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受市政府委托授权履行以下职责:负责做好矿山、交通、消防、公共聚集场所和农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人:熊绍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福泉市凤山镇解放路1号

联系电话:0854—2460018

7.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含兴隆片区服务中心,加挂群众工作中心牌子、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受镇党委政府委托,开展群众工作和突出社会矛盾调查研究;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方便农民群众办事,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创建和睦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帮助和服务;负责为流动人口开展宣传教育、政策咨询、法律维权、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贫困救助等系列服务,负责流动人口办证、验证工作,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管理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服务之中,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检查,加强流出、流入两地的信息交流;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何明扬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福泉市凤山镇解放路1号

联系电话:0854—2460018

三、法律法规明确上级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11个,隶属上级政府部门管理

公安派出所

司法所

人民法庭

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国土资源管理所

地方税务分局

国税分局

中心小学

卫生和人口计生服务中心

统计调查中心

农村交通运输管理所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凤山镇行政编制43名(含6名行政周转编制),机关工勤编制7名,核定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0名。

(二)领导职数

1.领导职数配备12名,即: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4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统战)委员1名。

2.党政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中层干部)8名。即:

(1)党政办公室设正职1名,副职2名;

(2)经济发展办公室设正(副)职1名;

(3)社会事业办公室设正职1名,副职1名;

(4)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加挂法制办公室牌子)设正职1名,副职1名;

3.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中层干部)12名。即:

(1)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含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水产等,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和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牌子)设正职1名,副职1名;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正职1名,副职1名;

(3)科教宣传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设正(副)职1名;

(4)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设正职1名、副职1名;

(5)财政所设正职1名,副职1名;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设正(副)职1名;

(7)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凤山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兴隆片区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科级)。

(三)党政机构人员编制

1.党政办公室8名

2.经济发展办公室3名

3.社会事业办公室6名

4.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加挂法制办公室牌子)4名。

机关工勤编制7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四)事业机构人员编制

1.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和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牌子)7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6名。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牌子)6名,其中:均为管理人员岗位。

3.科教宣传文化信息服务中心4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名。

4.村镇建设服务中心3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

5.财政所(加挂福泉市凤山镇财政分局牌子)7名,均为管理岗位。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3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

7.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含兴隆片区服务中心,加挂群众工作中心牌子、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13名,均为管理岗位。

四、组织实施

按照省、州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凤山镇机构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由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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