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榕江县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382025-08-20 21:31  榕江县应急管理局

榕江县应急管理局

部门简称:榕江县应急局

单位负责人:蔡向东

地址:榕江县古州镇西环北路46号

邮政编码:557200

电子邮箱:rjajj@126.com

电话:0855-6655625

应急指挥中心电话(24小时值班电话):0855-667735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应急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 主要负责人:杨迅

2. 咨询电话:0855-6655625

3.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目标管理、党务政务公开、机关后勤、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跨区域交流合作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落实应急重点工程建设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承担县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等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起草地方性消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承担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政策研究相关工作,报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监督。评估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承担县级综合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组织拟订榕江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榕江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承担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工作;衔接驻榕江县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救援和灾害救助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地质应急救援工作。


(二)业务股

1. 主要负责人:廖廷昌

2. 咨询电话:0855-6655625

3.工作职责:建立全县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或省级和州级下拨、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牵头组织县内较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

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尾矿库、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承担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三)安委办工作股

1. 主要负责人:刘承宇

2. 咨询电话:0855-6655625

3.工作职责:负责县安委会(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下同)日常事务工作,承办县安委会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县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协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全县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督查督办县级挂牌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负责抓好州委州政府与县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落实,研究拟订县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并组织考核。

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与上级安委会及办公室的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二、榕江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一)榕江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主要负责人:谭德坚

2.咨询电话:0855-6655625

3.工作职责:

榕江县应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设7个股级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目标管理、政务公开、后勤、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本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承担本单位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相关工作;对本单位办理的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案件审理意见;编制本单位年度执法计划并按程序送审组织实施,及时下达任务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承担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数据库;参与查处重大复杂案件;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装备计划,负责本单位执法装备发放,建档登记,维护管理;负责本单位现场执法记录仪,数字化取证系统,移动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使用培训工作。

(2)执法监察一中队。负责查处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等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违法案件;受理、核查管辖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执法监察二中队。负责查处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违法案件;受理、核查管辖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4)执法监察三中队。负责查处冶金,有色等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违法案件;受理、核查管辖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5)执法监察四中队。负责查处建材、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违法案件;受理、核查管辖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执法监察五中队。负责查处轻工、纺织等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违法案件;受理、核查管辖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执法监察六中队。负责查处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违法案件;受理、核查管辖范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榕江县应急救援中心

1.主要负责人:刘诗俊

2.咨询电话:0855-6655625

3.工作职责:负责全县消防、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开展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的宣传、培训、演练等相关服务工作;完成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榕江县应急值守中心

1.主要负责人:杨光辉

2.咨询电话:0855-6677356

3.工作职责:承担全县应急值班值守;负责全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编辑和上报工作;完成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榕江县减灾中心

1.主要负责人:姚齐

2.咨询电话:0855-6655625

3.工作职责:承担全县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政策宣传和咨询、信息交流、人员培训、对外协调等工作;负责全县灾情调查、评估、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物资采购、存储、发放、管理等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完成县应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榕江县消防综合事务中心

1.主要负责人:张鑫

2.咨询电话:0855-6655625

3.工作职责:协助县级消防救援机构完成有关消防信息整理、分析、咨询和后勤保障等辅助性工作;协助县级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监督检查、隐患整改、举报投诉、火灾调查、宣传培训、档案整理及统筹协调调度农村消防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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