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德江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德江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302025-07-30 07:32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德江分局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德江县大龙阡人社大楼九楼
办公电话:0856-8532460

传真号码:0856-8531609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 565200

(一)执法一中队:负责分局(大队)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政务公开、文书档案、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后勤保障(车辆、接待)等工作。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人才培训等工作。承担本部门党建、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宗教、工青妇、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宣传教育。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公文的印发和审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依法承担钱家乡的生态环境进行监管、执法、巡查及信访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科技与财务科(财务方面)。

(二)执法二中队:负责监督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监督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负责绩效管理及考核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年度目标、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接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常工作。负责承担环境信访牵头投诉受理、交办工作。督促涉访涉诉主管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责任;承担县环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相关工作;负责议提案牵头、重点生态功能县考核、监测方面等工作。负责本中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移交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依法承担龙泉乡的生态环境进行监管、执法、巡查及信访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对接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

(三)执法三中队:负责监督属地区域内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法律顾问、重大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承担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各类案件线索的收集、分解和督办工作;负责分局(大队)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分局(大队)执法案件的报送法制审核工作;负责12369案件录入、双公示;负责配合做好全县生态环境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和执法质量考核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风险防控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本中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移交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依法承担高山、泉口、长丰、沙溪四个乡镇的生态环境进行监管、执法、巡查及信访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政策法规与生态环境监测科、负责对接市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四)执法四中队:重点承担土壤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督促涉土壤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责任。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组织起草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协助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普法及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助配合做好环境税相关工作。承担应土壤联席会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本中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移交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依法承担合兴、煎茶、复兴、平原、楠杆、堰塘六个乡镇的生态环境进行监管、执法、巡查及信访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土壤生态环境与自然生态保护科(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

(五)执法五中队:重点承担大气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恶臭、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涉气污染总量控制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的措施,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空气联席会有关具体工作。督促涉大气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责任;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生态环保专班、小康创建、创卫、质量兴县等工作。负责本中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移交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依法承担县城区域的生态环境进行监管、执法、巡查及信访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大气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科。

(六)执法六中队:重点承担水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相关规划。承担水体断面水质监管相关工作。负责涉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组织实施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协助做好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协助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督促涉水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责任;重点承担生态环境应急处置、在线监控和大数据监管等工作。督促涉及生态环境应急处置部门落实生态环境应急处置相关责任;组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生态破坏事件和生态环境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廉政档案)相关工作,提出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水联席会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本中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移交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依法承担潮砥、长堡、枫溪、共和、稳坪、桶井、荆角七个乡镇的生态环境进行监管、执法、巡查及信访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对接市局环境影响评价与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局水生态环境科和市局科技与财务科(科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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