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712025-07-30 07:28  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办公室

(一)负责同志:李贤华

(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承办文秘、会务、保密、后勤、保卫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文件起草、记录、办理日常事务等工作;综合协调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统筹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工作。负责机关消防工作。

联系电话:0856-8520128

二、财务室

(一)负责同志:张月江

(二)工作职责:负责编报本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统计、财务年报等工作;负责管理城建专项资金;负责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作;负责住房增量补贴资金、维修资金管理及工资发放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一)负责同志:王斌

(二)工作职责:负责住建系统的法制建设、法制宣传、咨询、解释和普法等工作;负责建设行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信访、纠纷调解和应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有关建设系统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跟踪督促县住建局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住建行业内平安建设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

(一)负责同志:文臣

(二)工作职责:履行法律、法规赋予住建系统的行政审批相关事项;拟订行政审批服务相关规定;审查、受理、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有关证件;负责行政许可项目政务公开,法律、法规的宣传、服务及业务咨询;负责在行政审批工作过程中和相关职能股室的沟通;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行政审批相关收费的收取;负责做好各类审批资料的整理、统计工作;负责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联络。


五、环境卫生管理站

(一)负责同志:安仕贵

(二)工作职责:为全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承担城区生活垃圾清运、中转、处置;承担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冲洗,垃圾箱、果壳箱的清洗;城区公厕管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区环卫设施;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垃圾无害化处置。


六、城市园林绿化站

(一)负责同志:王超

(二)工作职责:为城市园林绿化及公园管理工作提供服务,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负责县域内公园绿化、辖区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行道树、花坛花带、游园绿地的更新、修剪、栽植、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承担公共绿地汛期抢险,辖区道路背街小巷、居住小区和庭院单位行道树、花坛花带的临时占用、砍伐移栽、拆除等工作和城市公园内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及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服务工作。


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负责同志:罗君

(二)工作职责: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市容市貌等专项整治和重大市容保障活动承担广告设置和临时占道审批管理,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烧烤食品、商品交易市场、店面外、居民小区外以及其他侵占道路和公共广场无照经营的行政管理,对货运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抛洒等的行政管理,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未划定停车位置的区域停放的行政管理,组织开展城区城市管理及规划执法活动。


八、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一)负责同志:张进

(二)工作职责:为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服务工作,为辖区内住房保障对象的准入,退出和城市保障住房分配提供服务,承担城镇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


九、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一)负责同志:文海波

(二)工作职责:为全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负责对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受理建设工程质量信访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一)负责同志:田茂信

(二)工作职责:为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制订和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编制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制定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组织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执法活动,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重大建筑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发布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依法受理建筑安全生产信访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村镇建设管理站

(一)负责同志:朱茂东

(二)工作职责:为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重点村镇的建设及相关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的迁建(重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一)负责同志:梅正泉

(二)工作职责:为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供服务,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工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房屋征收评估并负责数据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协助指挥部(临时机构)对征收对象进行调查、登记;协助做好房屋征收安置资金、安置房星的落实工作拟订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和方案开展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


十三、路灯管理所

(一)负责同志:王德志

(二)工作职责:为路灯设施管理工作提供服务,编制城区道路照明设施规划,维护城区道路照明。


十四、消防监督管理站

(一)负责同志:吴松

(二)工作职责:为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消防设计的指导和审查验收提供服务,负责房地产建筑项目消防设计的指导和消防审查竣工验收,负责对消防备案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房地产开发项目与物业监督管理站

(一)负责同志:杨小江

(二)工作职责:为全县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提供服务,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商品房交付备案;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登记备案;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备案;宣传贯彻《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辖区内的物业服务活动和行为;指导辖区内商业、大厦、住宅小区等项目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和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对其登记备案;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物业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等级备案;负责受理辖区内物业服务活动的投诉,协调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纠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