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及财务,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科技创新、大数据应用,以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拟定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全县审计项目人力资源调配和项目进度调度工作,组织管理全局审计统计工作。
三、承担审计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待遇、教育培训、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
四、承担局机关党群、退休工作。
联系电话:0856—3221590
财政财务审计股
职能:组织审计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在全县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县辖乡(镇、街道)级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组织审计与县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县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和县辖乡(镇、街道)级管理的公共安全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县辖乡(镇、街道)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外资产、运营和管理情况。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资金和建设项目。承担审计署、省审计厅组织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审计县级投资、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工程项目。
法规审理股
职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解释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学习系统的审计。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股
职能:组织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县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具体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评审中心
职能:负责实施全县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采购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调查;负责全县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招标拦标价的评审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