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税务局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公布),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
机构信息
地区: 河北
分类: 政府机构 >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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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6月—8月);13:30-17:30(9月—次年5月)
电话: 0311-83222653
地址: 辛集市市府大街91号
详细介绍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公布),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市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辛集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辛集市国家税务局、辛集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辛集市国家税务局、辛集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办公地址:河北省辛集市市府东大街91号

邮编:052360

传真:0311-83222653

涉税咨询电话:0311-12366

国家税务总局辛集市税务局西华路办公区

办公地址:河北省辛集市西华路169号

邮编:052360

二、国家税务总局辛集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辛集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辛集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市级税务机关检举的,可采用书信、互联网、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国家税务总局辛集市税务局稽查局检举。受理部门: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311-83221926;传真:0311-83262358;网络举报途径:国家税务总局辛集市税务局网站-互动交流-违法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检举事项处理程序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内容在国家税务总局辛集市税务局网站相关栏目公布。

办公地址:河北省辛集市西华路169号

邮政编码:052360

国家税务总局辛集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辛集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主要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另设9个税务分局,分别为:城区税务分局、位伯税务分局、张古庄税务分局、旧城税务分局、新垒头税务分局、和睦井税务分局、新城税务分局、田家庄税务分局、南智邱税务分局。承担对所辖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稽查局。组织全市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集中管理涉税违法检举;集中接收上级机关交办和其他单位移交的各类案源;集中选取稽查案源;对符合条件的涉税案件组织合议;牵头与市局相关业务股室就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理解和适用进行衔接;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承担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承担上级交办案件、重大涉税案件的查处或组织查处;承担全市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领导简介
岳建磊党委书记、局长
方 亮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勇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 军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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