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罗雪晴
联系电话:0857-8257298
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标准、技术指导原则;经授权依法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承担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工作;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药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药品生产现场检查;组织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不良反应检测工作;承担生产环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承担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化妆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31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