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单位简称: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负责人:支成江
办公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玄天东路20号
邮政编码:551100
办公电话:0851-87721298
值班电话:0851-87721170
传真号码:0851-87726902
公务邮箱:xfxzrzyjadm@xifeng.gov.cn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事项的督办、目标管理、文电处理、信息综合、联络、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接待、后勤服务、机关资产管理和政务信息管理;负责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的推荐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测绘工作宣传、教育、科技推广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工作,承担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承担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负责人:向靖
办公电话:0851-87721298、0851-87721170
传真号码:0851-87726902
(二)人事科
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系统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负责人:周仕美
办公电话:0851-87724257
(三)法规监察科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合法性审查工作和政策咨询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指导自然资源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
执行自然资源督察制度,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要求和督察意见;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配合完成全县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完成自然资源执法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自然资源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信访事件。
负责人:陈惠
办公电话:0851-87724296
(四)规划科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落实城乡规划管理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承担建设项目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涉及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的长远性、全局性及跨区域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建议;负责规划专家档案库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县城及各乡(镇、社区)的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大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规划修编工作;负责我县重大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施工图设计的规划编制及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工作;负责完成县城及各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性规划实施评估工作;负责配合各部门完成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编制成果的技术审查、组织部门对规划的研讨及意见征求、组织专家审查及报批工作。
负责研究全县村镇规划建设重大问题,起草村镇规划有关政策建议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村镇规划的近期和年度编制计划;指导督促乡(镇)所辖村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负责对全县审批的村镇规划备案管理;指导督促乡(镇)做好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负责人:龙景奎
办公电话:0851-87727849
(五)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科
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指导开展各类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共享、利用和监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
负责人:张美忠
办公电话:0851-87725076
(六)土地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科)
执行土地管理政策,实施土地资产统计制度,承担土地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拟订土地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土地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监督执行土地市场交易规则;承担土地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工作及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管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实施耕地、城镇开发边界线等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划定、占用、补划、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的衔接。
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县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项目;贯彻测绘行业管理相关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协助上级测绘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开展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工作;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负责人:张美忠
办公电话:0851-87725076
(七)建设项目和村镇建设管理科
负责重点地区、重要地段、重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和规划许可;负责重点、重大建设项目推进、规划联合审批和跨区域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相关用地许可,负责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后项目用地验线、基础验线、首层、标准层、封顶和竣工验收等各阶段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后组织各部门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负责建设项目相关许可证书核发工作。
负责人:苟泰国
办公电话:0851-87727849
(八)矿业和地质环境管理科
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依法承担本级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工作,负责矿业权市场建设;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本级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统计分析并负责全县矿业权审查、审批登记,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依法做好油气、非油气矿业权出让、审查、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自然遗产、地质公园、风景名胜等保护和自然遗产保护区、地质公园及风景名胜区的划定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和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人:冷国英
办公电话:0851-87723487
(九)林政科
承担集体林权制度等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作;承担权限内征用、占用和临时征用、占用林地、草地的审核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承担全县林地、草原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等;承担森林、草原资源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造林实绩核查工作。
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生态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办法,提出重要备选项目;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和风景名胜区、生态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线等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防护林特殊保护,承担特殊保护林地、风景名胜区占用、补划等工作;承担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工作。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执行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指导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自然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物资储备等工作;指导并督促检查国有林地、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等防火工作。
负责人:许浪
办公电话:0851-87721298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息烽县土地矿产资源土地储备中心机构设置
办公地址:息烽县虎城大厦六楼
单位简称:息烽县土储中心
单位负责人:杨云
邮政编码:551100
办公电话:0851-87727716
传真号码:0851-8772771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1.办公室
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单位决策、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拟定管理制度,负责单位文秘档案及会务、学习培训及帮村扶贫工作,机要保密、信息与宣传、合同管理、人事编制与工资福利、整脏治乱、法律事务、信访、接待、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文大
联系电话:0851-87727716
2.财务融资部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承担单位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政府性项目的筹资与管理,政府性债务融资和管理,配合县财政局等部门做好项目运作资金的监管工作;按年度土地收购计划筹措土地收购资金,制订使用计划,保证土地收购、拆迁安置的资金需求,编制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使用方案;负责土地储备、土地一级开发的资金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保后监管、档案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张毅
联系电话:0851-87729675
3.规划发展(投资拓展)部
拟定部门规章制度,负责政府公共资源的运作和政府性融资项目的策划、包装;配合财务融资部完成政府性融资工作,投融资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拟定年度土地矿产资源储备计划及目标,建立、管理息烽县土地矿产资源项目储备库;对外部环境进行评估,研究投资重点和方向,并制定长期规划;为各业务部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服务。
负责人:刘海峰
联系电话:0851-87721019
4.储备开发部
负责综合性政策研究、业务管理、综合课题调研工作;依法收购、征收、收回土地使用权;起草有关征地协议、土地收购合同及一级土地开发委托书,编制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实施储备期间土地的利用及全县一级开发管理;组织全县土地一级开发招投标,组织对确定拟“净地”或“熟地”出让的土地基础设施建设;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储备土地、矿产资源开展“招拍挂”出让及储备开发土地验收入库工作。
负责人:杨云
联系电话:0851-85193979
(二)息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协助全县范围内的土地、房屋、林业、草业、水等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审查、登记造册和颁发证书。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服务。参与制定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负责不动产登记质量管理;协助各类不动产交易工作。面向社会提供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夏明凤
电 话:0851-87719349
(三)息烽县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采矿权招拍挂出让、转让工作;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活动进行交易条件审核、交易行为鉴证、交易结果登记;对土地、矿产资源评估结果备案;对划拨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出租或改用经营性活动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征收土地收益金;公布和提供国土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储存、发布国土资源交易行情、交易结果,制定国土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管理规定;提供有关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和国土资源利用投资方向咨询;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金文英
电 话:0851-87727852
(四)息烽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协助编制全县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规划,配合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网络建设。参与自然资源和测绘等方面的信息采集、分类整理、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和数据库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维护管理县自然资源局的网络平台。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推进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勾明艳
电 话:0851-87721298
(五)息烽县地质矿产管理站(息烽县森林防火站)
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参与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和普及。
协助开展下列工作:对矿产资源储量的监管,对矿山地质环境实施监管,调处地质灾害责任纠纷;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群测群防和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县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与决策支持平台及相关装备器材的配备、运行、维护与管理;汛期值班, 灾(险)情信息收集、核实、统计、报送、归档;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交流与合作。参与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参与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物资储备等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等防火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魏波(地质矿产管理站)、白琳(森林防火站)
电 话:0851-87721198
(六)息烽县空间规划服务中心
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性、全局性及跨区域规划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制定全县各级规划的近期和远期编制计划。协助实施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县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项目。协助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阶段的并联审批事项申报业务。协助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及出具规划意见,出具项目规划红线和规划设计条件。协助做好核算及征收城市基本设施配套费工作。协助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协助做好编制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县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大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政府指令性其他规划的编制工作及实施的评估工作,并按照法定审批程序进行相关规划报批。协助落实城乡规划管理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协助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红线、水源保护线等强制性管制线。协助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协助做好县中心城区、乡镇集镇或镇区规划区和政府其它指定区域规划区范围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的基础、地下工程到上部标准层、平面的变化层、屋面、屋顶、外墙装饰工程到绿化、室外市政管网设施施工等各项环节进行跟踪式检查及并联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动态监测系统建设与网络服务。负责规划网站建设、维护及规划信息的发布。负责局机关与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衔接、开发、更新和管理。负责规划信息咨询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毛放起
办公电话:0851-87725152
(七)息烽县自然资源开发和生态修复中心
参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协助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石漠化治理、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工作,配合自然资源分等定级评估工作。配合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勃
办公电话:0851-87727849
(八)息烽县林业科技推广站(息烽县林木种苗站)
制定年度林业技术推广计划,协助编制林业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协助管理林业推广项目。负责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区管理。开展林业技术人员培训及与林业技术推广相关社会服务。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协助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宣传、贯彻执行《种子法》,负责林木种苗技术指导,良种选育、开发、推广工作。协助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实施林业产业建设,村寨绿化建设。配合相关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田美芬
办公电话:0851-87721298
(九)息烽县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息烽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息烽县野生动植物管理站、息烽县森林资源管理站)
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宣传;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林业外来有害生物普查;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森林病虫害检疫;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技术培训;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技术开发与推广;松材线虫病的除治的技术指导。协助办理苗木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及产地检疫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配合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协助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和野生植物采集、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预报,动物禽流感、野猪非洲猪瘟的监测预报;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协助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协助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物可能造成危害,保障人畜和农业、林业生产等安全。承担森林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协助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监测全县森林覆盖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协助开展造林实绩核查工作;承担古大名木、珍稀树种保护相关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政策法规,协助拟定工程建设管理措施。协助编制工程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协助负责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工程的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和资金使用、检查。协助做好全县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编制公益林实施方案,制定管护细则;做好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申报、兑现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游泳
办公电话:0851-8772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