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措施、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应急管理领域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立案工作,依法行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含赤泥库、磷石膏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含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区级应急管理部门承担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配合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
4.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组织开展执法考核评议和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
5.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工作。
6.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含防震减灾)工作。
7.配合开展一般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兴隆街37号行政办公区A区2号楼2层
通信地址:南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851-85515886
邮 编:550002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