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财政局
部门简称:区财政局
地 址: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99号
邮 编:550004
电 话:0851-86679310
通信地址: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99号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税鹏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主要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督办、信息、信访、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后勤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组织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及离退休管理工作。
办公室:0851-86679360
二、预算债务科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区级部门预算;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决算;审核部门提出的年度预算编制计划,审核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汇总区直部门预算;负责区级预算公开;提出有关部门预算定额。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财政重大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
预算科:0851-86679306
三、国库科(政府采购办公室)
研究和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的汇总审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负责区级财政资金管理、核算、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定期做好财政支出情况分析;统一管理(开设、变更和销户)区级财政性资金账户和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区级决算公开;参与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保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本区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审核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年度采购计划,编制采购目录,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对采购人员进行培训。
国库科:0851-86679105
四、行政事业财务科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民政支出;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编制和审核区级社会保障决算;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对支农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拟定并组织实施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工作。
行财科:0851-86679303
五、综合管理科
拟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制度和具体办法;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的审批工作;承担区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全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系统维护,管理财政票据;承担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工作;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承担工作补助资金和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工作。
综合科:0851-86679207
六、经济建设管理科
承担城管、建设、生态、棚改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定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区有关经济部门研究拟定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投资的有关政策建议,参与项目安排;负责区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的管理;承担政策性补贴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拟定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
经建科:0851-86679345
七、监督管理科(云岩区国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拟定财政监督稽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协调纪委、监督、审计局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处理行业不正之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参与拟订地方财政政策、法规、规章及有关实施细则;承担综合治税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税收政策调整、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税制改革调查有关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承担财政周转金回收工作。
监督科:0851-8667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