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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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一、功能

跨区域经营纳税人应自《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签发之日起30日内,使用本功能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登录西藏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选择管理证明编号后系统带出纳税人的外出信息 

纳税人的外出信息

4.基本信息栏中,选择主管税务局(经营地)和主管税务所(科、分局)(经营地);在国标行业(附)中,点击增行,填写需要增加的行业;在外出经营活动情况中,点击增行,选择需要增加的外出经营劳务名称外出经营劳务地点外出经营劳务有效期起外出经营劳务有效期止外出经营劳务合同金额外出经营货物数量外出经营货物销售地点外出经营货物有效期起外出经营货物有效期止外出经营货物总值;最后在其他信息中,填写证明有效期限起证明有效期限止“证明签发日期”、“办税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日期”;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后,点击【确定】。

保存成功

5.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上传附送资料

6.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

三、注意事项

1.纳税人必须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2.“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内容为选择项,如进行跨区涉税事项报告则在该栏中显示已进行报告的文书号。

3.对于自签发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系统自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标记作废。

西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西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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