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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时间:2022-11-15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790 次浏览
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安阳政府工作部门。
  •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考评、考核;指导各乡(镇)、街道城市管理工作。

    (三)负责各乡(镇)、街道结合部和全区重点区域的指定管辖。

    (四)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

    (五)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六)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七)负责辖区亮化照明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八)负责辖区违法建设的监管及治理工作。

    (九)负责辖区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门店牌匾设置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纳入统一管理的环境保护方面的部分工作。

    (十)负责辖区交通秩序管理方面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交通管理方面公共停车场管理和机动车在城市道路的停车管理职能;负责辖区除市级管理职能以外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城市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辖区内除市级管理的主干道以外的道路、街坊支路、楼院以及城中村等无主建筑垃圾的监管和清理工作。

    (十三)负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工作,并监督其数据结果的落实情况。

    (十四)负责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处派驻的警察大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警察大队维护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活动的治安秩序,依法制止,打击妨碍城市管理工作和暴力抗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处理。

    (十五)负责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反瓶装燃气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十六)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十七)负责区建园林绿地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市管绿地以外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十八)负责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除市管道路以外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报刊亭、商亭)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二十)负责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占压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二十一)负责市政工程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反非市管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二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市级管辖以外的行政处罚;负责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市级管辖以外的行政处罚;负责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以外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二十三)负责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二十四)负责区管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区管园林绿地管理工作;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批准;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批准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措施。

    (二十五)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政处罚;安阳市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查处职责分工。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安阳市龙安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市级管辖以外的行政处罚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人事股、装备财务股)

    2、审批服务股(执法督查股、政策法规股)

    3、综合股

    4、城市管理股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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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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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龙安区 · 安阳
  • 分类: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负责人:杜新有
  • 工作时间: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8:3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0372-3175002
  •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安彩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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