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水利局主要职责: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协调和仲裁跨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开展水利科技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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