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敖汉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着全旗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服务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另外还承担着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等抽检抽样及检验检测等工作以及市场主体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在内的“五大基本职能”。同时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辖区内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等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按分工组织协调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工作;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以及承担本地区计量检定测试、产品质量检验、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和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强旗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
(三)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及行政审批事项。
(四)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承担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和其他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负责消费者维权的申诉和举报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六)负责经纪机构、经纪人和经纪活动以及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和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七)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依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
(九)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较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
(十)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查、风险监控、质量预警、监督抽查、地理标志产品监督管理、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和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旗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旗级推荐性农业地方标准规范,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十四)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依法对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监督管理。
(十五)承担旗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在旗政府领导下,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责,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旗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及联动机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检查旗级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等工作。
(十六)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落实中央、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和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十七)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建立督导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上报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规范。
(十八)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依法发布县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信息;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部门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敖汉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独立单位共有1个,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个。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股、法规股、市场综合执法稽查大队、行政审批注册登记股、信用监管股、价格监督检查股、市场和网络交易管理股、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与广告管理股、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和标准化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药品生产流通和化妆品监管股、医疗器械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管理股、人事股、电子信息监管指挥中心、抽检检测股、检验检测中心、财务股、纪检监察室、党办、工会、协会、档案室、品牌建设办公室、扫黑办等30个内设机构和18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地址:敖汉旗新洲街6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476-4669069
负责人:董华
咨询电话:0476-4321799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新州街75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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