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新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联系电话:(0319)4986198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邢台市新河县振堂路21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新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新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8月2日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全系统共有人员行政编制66人,设置10个内设机构,1个市场稽查局,6个乡镇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同时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及调味品、下同)研制、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承担本辖区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本辖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活动;承担本辖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管理仿伪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4、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本辖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认证认可相关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和监督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引导企业按国际惯例进行各种认证。

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6、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检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制度。

7、负责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协助县政府培育发展市场体系;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8、负责监督检验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负责监督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药源性兴奋剂;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信息。

9、负责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10、负责执业药师等相关职业资格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的有关工作。

11、组织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和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12、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负责县内注册商标的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3、统一监督管理本辖区标准化工作,贯彻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本辖区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指导本辖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地方标准;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

14、负责统一管理本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本地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15、负责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

16、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7、承担县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打假治劣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18、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及调味品、下同)研制、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承担本辖区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本辖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活动;承担本辖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管理仿伪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4、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本辖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认证认可相关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和监督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工作,引导企业按国际惯例进行各种认证。

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6、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检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制度。

7、负责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协助县政府培育发展市场体系;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8、负责监督检验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负责监督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药源性兴奋剂;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信息。

9、负责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10、负责执业药师等相关职业资格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的有关工作。

11、组织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和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12、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负责县内注册商标的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组织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3、统一监督管理本辖区标准化工作,贯彻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本辖区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指导本辖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地方标准;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

14、负责统一管理本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本地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15、负责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

16、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7、承担县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打假治劣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18、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简介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入口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入口
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河北省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入口
河北省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入口
企业名称(CORPORATENAME)与自然人名称相对,企业名称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该名称属于一种法人人身权,不能转让,随法人存在而存在,随法人消亡而消亡。法人在以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如签订合同、抵押货款时需要使用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必须经过核准登记才能取得。民法通则将作为人身权的。。。
河北政务服务网入口
河北政务服务网入口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按照“贯通、标准、共享、整合”的要求,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
河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入口
河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入口
“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照国际标准,结合河北实际,将市场监管、税务、公安、人社等部门业务进行信息统一采集、数据共享、同步审核,实现执照核发、发票申领、公章刻制、社保备案等企业开办的基础要求。同时为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开通了部分银行的预约开户功能。(根据企业自身要求,。。。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河北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场监管的行政职能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担负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发展的重任,承担着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等重要职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的数量和经营行。。。
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319-2608797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08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新河县人民政府
新河县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19-4752252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光明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319-4752018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创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7:30冬季:8:30-12:00 13:30-17:30

新河县政务服务中心
新河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9-4752018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创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7:30冬季:8:30-12:00 13:30-17:30

新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