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负责人: 盘莹锋(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以及自治区、来宾市和自治县关于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和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方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七)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贯彻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等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协调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系统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医疗单位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三)指导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四)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代管县计划生育协会,指导全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72-6622211、4233382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121号自然资源局大楼四楼 邮编:546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72-6217176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金桐大道4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法制与监督股(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健康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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