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效解决企业和市民“办事难、办事繁、效率底”的问题,上海浦东新区着力打造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个人社区事务“全区通办”、政府政务信息“全域共享”的“三全工程”建设,努力开创开放、协同、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新局面。
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把以往企业必须上门面对面才能完成的审批服务,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有机融合,让政府的审批服务插上互联网的翅膀,为企业提供“网上全程一次办成、网上申报只跑一次”的高度集成的办事服务。
浦东新区梳理汇总企业登记、金融贸易、食品药品、卫生、文化、新闻出版、治安管理、环境保护、建设交通、人力资源、农业等14个部门业务,涉及企业市场准入要求办理的营业执照及各类许可证共104个区级事权的审批事项,通过新区网上政务大厅(http://zwdtpd.sh.gov.cn)提供全网通办服务。其中,74个事项实现“网上全程一次办成”,30个事项实现“网上申报只跑一次”。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结合书面申请材料和证照文书快递递送方式,实现申请企业足不出户就能办完事、办成事。为企业提供了更便利的渠道服务,力求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
个人社区事务“全区通办”是为满足广大市民就近办理个人事务需要推出的一项便捷举措。针对浦东新区区域广、人口多、户籍地和居住地分离较多的情况,在社区事务受理信息系统改造升级的基础上,依托统一的网上社区事务受理平台和标准化办理流程,针对170项个人社区事务全面实现以往必须在户籍地办理模式向就近办理的“全区通办”模式转变。无论居住在哪里,户籍在哪里,工作在哪里,新区的每个市民都可选择在任何一家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自己的个人事务,享受便捷、透明、亲和的服务。
政府政务信息“全域共享”是为有力支撑以上两项举措,打破政府内部“跨层级资源集成难、跨部门信息共享难、跨领域业务协同难”的“三跨难”现象,依托新区现有“政务云”体系,通过和国家部委驻区单位、市级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着力推进本区域政务信息“跨领域、跨层级、跨部门”的“全域共享”目标。围绕政务云数据中心建设升级,以综合监管平台的“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环节、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建设、重点金融监管领域风险防范、搭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等几个方面为切入点,以全员协同为路径、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形成重点突出、由点及面的政府政务信息“全域共享”的全新格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务服务网办事项目
生育收养
户籍办理
民族宗教
入伍服役
教育科研
就业创业
设立变更
准营准办
抵押质押
职业资格
行政缴费
婚姻登记
优待抚恤
规划建设
住房保障
社会保障
证件办理
交通出行
消费维权
公共安全
司法公证
环保绿化
文化体育
公用事业
医疗卫生
死亡殡葬
其他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指南(2025年最新) 一、审批范围 需申请审批的施工作业包括: 穿跨越管道作业; 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5-50米及附属设施周边100米范围内:新建/改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等; 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200米及附属设施周边500米范围内:爆破、地震法勘探、工程挖掘、钻探、采矿; 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1千米范围内:因公共工程(如铁路、水利工程)需实施的采石、爆破作业。 二、主管部门 审批主体:由管道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负责; 跨区域协调:涉及跨区域管道的作业,需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协调审批。 三、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 书面申请(含施工单位、作业内容、时间地点等); 施工作业方案(含安全防护措施); 与管道企业签订的安全防护协议(需双方盖章)。 补充材料: 政府部门批准文件(如项目立项批复、规划许可); 管道企业事故应急预案(若涉及); 部分省份要求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电子营业执照(如北京、广东)。 四、审批流程 提交申请: 施工单位向县级主管部门提交材料(支持线上申请,如北京市全程网办); 受理与协商: 材料齐全后,主管部门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作业方案; 若协商不成,需由主管部门组织安全评审并作出决定; 审批决定: 通过后核发《行政许可决定书》; 未通过需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整改要求。 五、注意事项 施工规范: 管道中心线5米内需人工开挖,禁止机械作业; 开工前需提前3日通知管道企业现场监护; 违规责任: 未获审批擅自施工的,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并处罚款(依据《管道保护法》); 区域差异: 部分省份(如广东、江苏)对审批材料清单和流程有细化要求,需提前查询当地指引。 六、办理渠道与时效 线上办理:北京、陕西等地支持全程网办,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材料; 线下窗口:如上海浦东新区需线下递交材料至政务服务中心; 审批时效:材料受理后15-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各地略有差异)。 附:咨询方式 全国通用: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 地方部门:如北京市发展改革委(010-55576235)、广东省能源局(020-83138500)。
企业股权变更
一、什么是股权变更 公司股权变更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变更所需要的材料: 1、所有股东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字,带好身份证原件; 2、准备工商材料: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 3、工商局会经公司股权变更进行备案; 4、工商变更好以后如涉及法人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也需要变更; 5、变更税务登记证。 二、股权变更的影响 公司股权变更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公司股权变更而发生改变。 三、股权变更与股权变更登记的差别 1、股权变更是指受让人通过有效的股权转让合同取得股权后,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审查,确认股权的转让符合《公司法》及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受让人登记股东名册后,受让人取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认可的股东。 2、股权变更登记,是指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根据股东发生变化的情况,将变化后的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