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司章程修订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截至2025年4月29日)
一、核心材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需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下载最新版本,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董事签字);
一人公司: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需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内容应符合《公司法》及原章程议事规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已领取纸质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交原件,变更完成后换发新执照。
二、辅助材料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若委托代办,需提供《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办理时需核验。
其他证明文件
涉及特殊行业变更(如金融、教育等),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批文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线上提交
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上传材料,系统审核周期约5-10个工作日。
线下提交
携带材料至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或辖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新执照。
注意事项:
章程修正案需明确标注修改条款及修订依据,避免因表述不清导致驳回;
若变更涉及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重大事项,需同步完成税务、银行等信息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