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结婚迁入山东农高区户口办理指南(2025年适用)
一、所需材料
基本证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及个人页);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充材料
迁入方个人申请书:说明迁户原因及迁入地址;
迁入地接收证明:由山东农高区迁入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证明同意接收户口;
若涉及农村地区迁入,需提供迁入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二、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可选)
登录“爱山东”App,进入“身份户籍”模块,选择“夫妻投靠”并填写信息,提交电子材料。
部分区域支持全程网办,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线下迁出手续。
线下办理(通用步骤)
步骤1:提交迁入申请
到山东农高区迁入地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提交上述材料,由派出所初审。
步骤2:领取准迁证
审核通过后,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40天)。
步骤3:原户籍迁出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步骤4:落户登记
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返回山东农高区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新户口簿并更新身份证信息。
三、注意事项
户籍性质差异
若迁入地为农业户口,需额外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出具的《农业人口接收证明》。
时效要求
《准予迁入证明》需在40天内完成迁出及落户手续,逾期需重新申请。
跨省迁移
跨省迁户需邮寄材料至原户籍地办理迁出,建议通过线上渠道简化流程。
建议:提前致电山东农高区当地派出所(如农高区公安分局户籍科)确认材料细节及线上办理支持情况,避免重复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