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指南(海口集体户迁至三亚自有住房)
一、核心材料清单
身份证明文件
父子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户口簿未体现父子关系,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
住房证明材料
自有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或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
其他辅助材料
填写完整的《户口迁移申请表》。
集体户口迁出证明(需向海口原集体户口管理单位申请)。
二、办理流程
提交迁入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至三亚自有住房所属辖区的公安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
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发放《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
办理海口户口迁出
持《准迁证》返回海口集体户口所属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三亚户口登记
将《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及相关材料提交至三亚辖区派出所,完成户口登记并更新户口簿。
三、注意事项
办理时效:省内户口迁移审核周期约为5-10个工作日,全程预计20-30个工作日完成。
材料补充:若购房合同未备案或产权证明不全,需提前联系三亚房管部门完善手续。
特殊情况:未成年人户口迁移需监护人全程陪同办理。
四、政策要点
海南省内户籍迁移允许通过合法稳定住所直接申请,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
自有住房包括已取得房产证或完成备案的期房,租赁住房需提供租赁证。
总结
父子二人需按“申请迁入→海口迁出→三亚登记”三步办理,重点确保房产证明、亲属关系材料齐全。建议提前与三亚辖区派出所确认材料细节,避免因资料不全延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