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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变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继续申报?

悬赏: 0 李四 分类:户籍服务 浏览 566 次 2020-05-14 离任务结束还有 2204 天 5 小时
请问,北京积分落户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变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继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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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市积分落户申报以申请人所在的单位(即社保缴纳单位)为主体进行,用人单位只能关联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北京市实际就业的申请人。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的关联操作在单位确认后本年度将无法更改,请申请人务必确认在所关联单位社保账户名下缴纳社保。

    确因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变更用人单位的,请及时由实际用人单位向所在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书面说明,可以由已关联单位协助继续完成年度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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