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滨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职责及对外联系电话

滨州市滨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职责及对外联系电话

7762023-06-18 14:52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马红光
办公电话:0543-3336292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336292
投诉电话:0543-3126132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大厦1435室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信访、档案、机要、统计、保密、安全、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部门预算和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工会、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督查、信息、宣传等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保障等工作。
(二)业务股
一、机构负责人信息
姓名:张穗
办公电话:0543-3336295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336295
投诉电话:0543-3336292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大厦1422室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工作日)
四、机构职能

开展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设。组织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政策调研工作,制定文化和旅游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文物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组织协调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文物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剧团业务工作。指导专业文艺院团发展,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全区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传播。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工作,审核、申报、管理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指导区内世界人文遗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风景名胜区、宗教设施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文化产业相关规划和政策,拟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以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有关工作。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推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负责乡村旅游规划设计、等级评定等工作,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发展旅游购物。承担红色旅游、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监测全区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文物统计和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应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推进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及品牌体系建设,协助做好文化产业相关工作。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开拓旅游市场。组织协调大型旅游营销活动。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以及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领导全区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对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播出严格审查把关。指导协调全区性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组织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制定全区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负责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区广播电视台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区广播电视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管理指标。审核区广播电视台的重大项目、重大投资活动。研究和推进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负责研究拟定全区电影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指导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协调全区重大电影活动。

(三)滨城区文化馆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文化馆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093739
投诉电话:0543-3336292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黄河十六路969号滨城区文化中心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四、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文化馆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群众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推广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承担群众文艺骨干辅导、培训和群众文化业务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提供讲座、展览、演出等公共文化服务,普及各艺术门类和地方文化的基础知识;承担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工作,提供公共文化相关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推广传播、调查研究等具体工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基地建设和传承人培养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工作;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滨城区图书馆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图书馆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155968
投诉电话:0543-3336292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商务中心7号楼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四、机构职能
承担图书借还、报刊阅览、电子阅览、证件办理等读者服务工作;各类文献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保存,古籍、民国文献和地方文献保护工作;全民阅读的推广工作;数字图书馆建设工作,开展书目检索、参考咨询、文献提供等信息服务;公益讲座、展览、培训等公益性活动的组织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图书分馆业务工作;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工作;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滨城区文物保护修复中心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文物保护修复中心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264631
投诉电话:0543-3336292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大厦1422室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四、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文物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参与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发展规划并参与组织实施,参与规划全区文物保护事业发展。
(二)参与全区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等各类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全区博物馆的设立、变更与终止、博物馆日常管理和提供社会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区红色文化、革命遗址遗迹保护、修缮、传承和弘扬等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参与全区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等考古项目监管工作,为全区文物区域化评估、建设用土储备考古前置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承担对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标本等藏品的征集、收藏、保管、展览与研究;负责接收辖区内各类出土文物和移交文物;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馆藏藏品;采取预防性措施,确保藏品安全;具备文物修复资质的,积极开展文物修复工作。
(五)提供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等社会服务,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优秀文化,弘扬爱国主义,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七)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职责。
(八)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滨城区吕剧团(滨城区东路大鼓书院)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吕剧团(滨城区东路大鼓书院)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093927
投诉电话:0543-3336292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黄河十六路969号滨城区文化中心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四、机构职能
弘扬戏曲文化、传承吕剧艺术,保护传统文化资源、满足城乡文化需求和服务人民群众,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戏曲艺术文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挖掘整理、传承保护优秀传统剧目,艺术音像作品录制;创作排演优秀吕剧作品,参加省市以上戏曲艺术展演;吕剧艺术研究、培养优秀吕剧人才,指导吕剧社团排演;负责对全区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东路大鼓)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承担非遗保护人才培养、业务咨询、非物质遗产转化等社会服务,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滨城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中心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中心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3336650
投诉电话:0543-3336292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黄河十六路969号创业大厦335室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四、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并推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相关政策、标准,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落实全区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推动旅游品牌体系建设。
(三)为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提供宣传教育服务,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
(四)协调推进全区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五)监测全区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承担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等  统计与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协调配合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七)参与指导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八)承担组织指导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滨城文旅走出去。
(九)承担辖区内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及旅行社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新闻出版、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做好旅游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维稳等职责。
(十一)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滨城区电影放映服务中心
一、机构名称
滨城区电影放映服务中心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2293177
投诉电话:0543-3336292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551号
三、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四、机构职能
贯彻党中央关于农村公益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主要承担:1.负责滨城区范围内的电影发行、放映。其中含滨城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及电影进福利机构放映工作;2.负责放映员管理培训、技术及服务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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