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林业和草原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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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设内设机构3个:

    (一)办公室(财务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公文办理、宣传、信息、安全生产、应急、保密、信访、综合调研、政务公开、国有企业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及市级资金,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5-7123549。

    (二)生态保护修复室。

    承担造林指标任务,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沙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5-7188481

    (三)森林资源管理室。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稽查和林权争议处理。承担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5-7122538

    下属事业单位2个:

    (一)东港市林业和草原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参与市林业生产发展近期和中长期规划的制定;负责为林业资源利用、治理、保护和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提供服务。负责保护和培育国有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促进生态功能的提升和林业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负责辖区青山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遭破坏山体森林植被恢复治理工作。负责为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等资源的管理与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和林业植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监测,掌握生态公益林和森林资源动态变化。负责全市林木种子资源保护、管理和林木良种选育、引进、繁育、推广工作。负责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及时查处涉林违法案件。负责为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调查、监测、数据上报、业务培训等工作提供服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5-7131070

    (二)东港市东尖山苗圃。

    负责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415-7942368

东港市林业和草原局

东港市林业和草原局

一、三定方案职能管辖 东港市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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