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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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职能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卫生、保密、信访、综治、提案议案办理、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农业系统安全生产综合工作;承担老干部服务及物业管理工作。 0421-2911214
综合科 承担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性调查研究;拟订涉及“三农”问题的对策及措施;提供全市农业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及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农业农村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综合农业信息及部门户网站;组织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统筹协调、综合考评、督导检查等职能;负责全市农业农村文字综合。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乡村集体资产和财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0421-2926478
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任务的实施;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检查指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环境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其他“三农”相关事务的调协、服务性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指导农业区划协调发展。负责产业扶贫、产业振兴工作。 0421-2927200
园区建设服务科(政策法规科) 承担农业园区项目服务、要素协调、园区考评等工作内容。负责“一区一园一基地”战略实施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设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的规划、发展、考评工作,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一二三产业产业融合和田园综合体建设;指导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有关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0421-2627211
京津冀招商引资科 负责农业农村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展会、博览会、推介会等工作;负责农业品牌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地理标识保护等工作。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拟订我市创汇农业发展规划,承担协调管理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合作交流事务,承办有关农业方面涉外事务及其他相关临时性工作。 0421-2911268
项目资金争取科(计划财务科) 提出市级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农业项目编报、项目库建设,承办重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所属农场农业生产、资产管理、资金运营、农场职工及居民社会保障等农垦工作。 0421-2929710
农业工作办公室 承担稳定粮食产能、设施农业各种作物产量的指标任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布局及标准化生产;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承担肥料、农药、种子、种苗、苗木、种球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合理使用;承担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参与植物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建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检验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及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负责监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种苗、种子、种球、苗木保护;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果业生产、政策落实、果业资源保护工作。 0421-2929716
畜牧兽医办公室 拟订畜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种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畜牧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次产业融合与产业对外合作;负责推动“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和旅游畜牧业发展;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行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工作;负责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畜牧业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畜牧技术推广工作。拟订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政策、规划,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预报,承担全市动物疫病预防和兽医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养殖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监督实施动物卫生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监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和兽医行风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兽药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兽药、饲料、生鲜乳行业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研制、生产、经营,生鲜乳行业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产品及投入品的检验检测指导工作;负责全市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拟订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培训和科普宣传;承担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非洲猪瘟)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渔业水产工作。 0421-2911202
农机工作科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农机补贴政策,提出农业机械化装备技术和发展要求,指导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负责组织农机更新报废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宣传和统计工作;承担推广农机先进作业技术的指标任务,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以及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机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农业机械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机教育、科研、推广、培训、维修、职业技能鉴定用机械化生产信息宣传工作。 0421-2913159
农田建设管理科 负责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调研;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0421-2929795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职工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民劳模申请、服务工作;承担农业农村领域的定点扶贫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评审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教育及人才综合工作。 0421-292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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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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