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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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1050411
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舆情应对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

2、指导督查处
联系电话:0571-81050385
职责:
指导和监督各级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职责。承担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指导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督办重大事故隐患职责。
3、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571-87055047
职责: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4、规划财务处
联系电话:0571-87055041
职责:
统筹组织全省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5、应急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058077
职责: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1-87053067
职责:
统筹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7、防汛抗旱处
联系电话:0571-81050407
职责:
组织协调水旱、台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台风、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8、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
联系电话:0571-87058196
职责: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9、减灾救灾处
联系电话:0571-87058195
职责:
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10、火灾防治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1-87053655
职责:
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和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及相关执法工作。依法承担重大火灾调查处理有关工作。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1-87052855
职责: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12、安全生产基础处
联系电话:0571-81051661
职责: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程、标准。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
13、执法处
联系电话:0571-87053648
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14、综合协调处
联系电话:0571-87058932
职责: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各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5、科技与信息化处
联系电话:0571-87058194
职责: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
16、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87058162
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应急管理系统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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