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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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法规和政策。

(二)参与研究制订全县社会保险的规章、政策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实施。

(三)负责全县法定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工作。

(四)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给付、管理及全县社保基金的调剂和预算决算工作。

(五)参与职工工伤保险评残鉴定;审定、核发社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

(六)提出有关社会保险业务发展的建议。

(七)具体负责地方机关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等工作。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省市社会保险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黎耘 联系电话:0753-8899323)


平远县人才就业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和公共就业服务政策,指导、协调全县镇村公共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

(三)组织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对外人力资源交流合作。

(五)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运行的指导、管理、监督和统计调查分析。

(六)负责指导镇、村(社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建设。

(七)承担主管部门委托的人才引进、人才流动管理等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八)负责本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陈宗敏 联系电话:0753-8899317)


平远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职业(工种)技能规范;负责试题库的建设和管理,组建专家队伍;负责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认定、鉴定工作的考务管理;负责鉴定质量的监督检查、技术评估、咨询服务;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承办局委托的其他工作等。

(负责人:姚宇红 联系电话:0753-8890390)


平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受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仲裁庭,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并承担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相关调解组织进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协助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磊 联系电话:0753-8898123)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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