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民政局各股室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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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3-5182318

科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督查督办、政务协调、信访和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本单位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2、政工人事股

联系电话:0713—5184355

股室职责: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退休干部等工作。

3、规划财务股

联系电话:0713—5182782

股室职责: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民政事业资金和福彩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4、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

联系电话:0713—5184362

股室职责: 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实施意见,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的实施办法,负责全县乡镇(场、处)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初审和申报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以及地名文化传承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地名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5、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婚姻登记股)

联系电话:0713—5184357

股室职责: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实施办法,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相关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和安全工作。

6、养老服务股

联系电话:0713—5184352

股室职责: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承担涉及的救助对象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和安全工作。

7、社会救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

联系电话:0713—5184363

股室职责:贯彻执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标准,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拟定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具体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社会救助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及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估、督促整改等相关工作。参与拟定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协调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

8、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713—8575056

股室职责:负责落实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审批工作。

红安县民政局

红安县民政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事业发展政策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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