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水利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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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人:徐平

职位:局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566-7018524

办公地点:池州市东至县尧城路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帮扶、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水利管理股(水土保持股)

负责人:胡宪宝

职位:水利管理股股长

联系电话:0566-7011646

办公地点:池州市东至县尧城路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中小型水库灌区等水工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防洪论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按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三、规划基建股

负责人:章桂珍
职位:规划基建股股长

联系电话:0566-7017167
办公地点:池州市东至县尧城路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承办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水利工程建设的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和申报工作;贯彻实施水利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和质量标准;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和组织验收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水资源股)

负责人:刘勇
职位:水资源股股长

联系电话:0566-7019960
办公地点:池州市东至县尧城路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主要职责:负责普法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水利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指导监督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指导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乡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审核江河湖库纳污能力,提高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水量、水质监测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全县村镇供水管理工作,开展供水项目的规划、论证,指导全县新建、改建、扩建供水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验收工作;负责全县供水行业统计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五、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江超
职位:行政审批股股长

联系电话:0566-3321235
办公地点:池州市东至县至德大道市民文化中心西侧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查或审核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负责政务中心水利窗口工作;负责与县政务中心的协调联络,接受县政务中心的监督指导。
六、东至县河长制工作处

负责人:胡小亭
职位:河长制工作处主任

联系电话:0566-7014929
办公地点:池州市东至县尧城路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河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拟定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七、村镇供水管理所

负责人:吴剑钊
职位:村镇供水管理所所长

联系电话:0566-7017550
办公地点:池州市东至县尧城路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村镇供水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供水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全县供水行业统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

八、东至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县水利规划设计室)

负责人:朱芳敏
职位:站长(主任)

联系电话:0566-7019705
办公地点:池州市东至县尧城路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范规定的有关质量管理政策,对质量责任主体履行施工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
二、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参与配合市级项目质量监督。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质量争议仲裁工作。
四、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工作。
五、向上级汇报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六、负责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工作,涉及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河流治理、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等领域;参与全县大、中型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工作。
七、负责组织编制和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工作。负责核批各乡镇上报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任务书。
八、参与编制全县河湖流域、区域性防洪、除涝、灌溉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的编制。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
九、参与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十、为处理全县水利工程应急项目提供技术支持,谋划方案,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其它工作。

九、东至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负责人:王劲松
职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566-7017432
办公地点:池州市东至县尧城路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制定县防汛预案、抗旱预案、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督促、指导实施;
三、掌握防汛抗旱的情况和信息,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发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公告、决定和命令,并监督实施;
四、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督促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五、负责县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经费计划的编制、调配与管理,并监督使用;抓好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六、负责本县级防汛机动抢险队的组织和建设;
七、负责编制统计防汛抗旱报表和洪涝灾情统计工作;
八、指导、督促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十、水政监察大队

负责人:刘勇
职位: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联系电话:0566-7019960
办公地点:池州市东至县尧城路6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一)、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察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作出裁决、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其它行政处置措施;
(二)、负责全县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审批、发放和审验取水许可证;
(三)、负责征收和参与征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利行政性收费,组织受委托的事业性收费;
(四)、参与并归口协调水事纠纷;
(五)、承办行政复议、应诉、理赔等工作的具体事务;
(六)、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利治安和刑事案件。

十一、东至县长江河道管理处(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处)

负责人:张志平
职位:县长江河道管理处(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处) 主任

联系电话:0566-8121099
办公地点:东至县东流镇环城西路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承担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长江河道堤防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初步审查及监督管理;负责所辖85公里长江岸线、76公里长江干支堤防和21座大中小型穿堤涵闸的岁修、维修养护、安全运行和调度管理,对所辖范围内水土资源实行统一管理;负责所辖范围内水行政执法、依法收费和长江采砂管理工作。

十二、东至县广丰圩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县排灌中心站)

负责人:祝胜华
职位:县广丰圩水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566-7100173
办公地点:东至县尧渡镇东北北路赤头闸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6个国营泵站维护管理和508处乡镇集体泵站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机电排灌工程的建设、管理以及抗旱应急设备安装工作。

十三、大板水库管理处

负责人:钱琼
职位:大板水库管理处主任

联系电话:0566-8657403
办公地点:池州市东至县龙泉镇大板村许墩组3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负责水库枢纽工程管理、灌区管理、发电站管理和库区水面养殖管理。

十四、白茆水库管理所

负责人:王仟壇
职位:白茆水库管理所所长

联系电话:0566-8174039
办公地点:池州市东至县香隅镇白岭村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负责水库枢纽工程管理、灌区管理、发电站管理和库区水面养殖管理。

东至县水利局

东至县水利局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水利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水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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