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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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15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00  办公电话:31912507

(二)项目管理科。负责部分城建计划安排项目(建筑、市政道路、桥梁等)的组织实施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协调解决城建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参与城建项目的规划、土地等协调工作;负责办理城建项目前期手续;确定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负责政府投资城建项目的招投标和工程合同的签订工作,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协调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电力、通讯和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协调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管理交接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15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00  办公电话:31912505

(三)城建科。编制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负责沈阳市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核验及确认书发放;负责上报城市建设情况统计工作;负责市城乡建设局下达城市建设任务的综合协调及部分实施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15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00  办公电话:31912512

(四)安监科(建管科)。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行业规章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行业监督;协调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区内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考核与动态管理工作。

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监督检查;负责建筑工程建设情况的综合与统计分析;协助做好拖欠工程款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建筑施工、安装、预拌混凝土生产等建筑企业资质和人员职业资格的动态管理;负责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工作;督促建筑业企业定期上报建筑业产值;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在建项目落实综合建筑节能相关工作。

负责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落实建设市场监督检查制度,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数据统计,落实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办公地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14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00  办公电话:31912513

(五)村镇办(法制科)。负责有关制度组织起草工作;对办案科室制作的案卷进行规范性、合法性审核;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咨询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燃气行业相关沟通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申述接待、组织听证、行政应诉等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15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00  办公电话:31912510

(六)消防审验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竣工验收的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我市制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工作规则、办法。负责区级权限内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具体工作的实施。

办公地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15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00  办公电话:31911086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编制下达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部分工程的实施;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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