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电子税务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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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功能概述

20091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功能类别】

办理权限:所有类型纳税人

业务类型:全程在线自主办结

具体步骤

第一步: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功能

重庆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第二步:打开功能模块,系统弹出纳税服务提醒弹框提示

打开功能模块

第三步:点击确定后,关闭纳税提醒窗口,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应申报的信息,系统自动初始化页面,并自动计算本期应补退税额信息。

注意: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中本期是否适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由系统自动带出,无法核实纳税主体的则由纳税人自行选择。

      2、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当期申报信息在一个界面展示,请注意界面展示信息。

关闭纳税提醒窗口

第三步:税人可点击左上角主附表树查看明细信息。

查看明细信息

第四步:如对数据有疑虑,可点击暂存按钮,将数据暂存,再次打开该功能可提取暂存数据。

确认数据无误,点击“申报”按钮提交数据;未提交之前如税源信息发生变化,则重新进入该模块,系统自动初始化应申报信息。

第五步:申报表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是否确认申报”,点击“是”按钮,系统进入缴款功能页面

      申报成功后,对已申报成功的报表可导出及打印操作。

缴款功能页面

点击“是”按钮,则跳转至缴款。

缴款

  注意事项

1.系统检测若该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或“注销”,不允许申请。

2.申报时的减免信息需要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集功能进行采集。

3.不支持申报错误更正(再次申报时,自动算增量或减量产生多缴),支持申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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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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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推进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的目标和具体规范要求,重庆市网上税务局将改版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并将于2018年11月17日全市统一上线。新版电子税务局是依据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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