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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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一、 业务概述

总机构应将其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包括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分支机构(包括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应将其总机构、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 业务前提

企业属于总分机构类型。

三、功能节点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四、操作步骤

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也可在右上角搜索框内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图)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1.   纳税人按要求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包括《备案总体信息》和《上下级机构信息》两张表;

2.   填写完整以后,点击“下一步”并根据实际情况上传附报资料;

3.   确认填写完整、无误后,点击“提交;”

4.   提交成功后,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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