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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税务局

汕尾市税务局

🕐 发布时间:2018-12-11 🕐 更新时间:2018-12-11 👁 7326 次浏览
汕尾市税务局是汕尾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于7月5日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挂牌后,承继原汕尾市国家税务局、汕尾市地方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责,并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二、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办公地址为:汕尾市区红海中路中段,邮政编码:516600,联系电话:0660-3296543。原汕尾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区(地址:汕尾市城区和顺路,邮政编码:516600)为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和顺路办公区。


    三、原“汕尾税务”微信公众号继续沿用,微信办税功能由“汕尾税务”微信公众号继续承接。新机构成立后正式启用“汕尾税务”官方微博,“汕尾国税”官方微博停止使用,“汕尾国税”官方微博相关用户、功能、数据整合迁移至“汕尾地税”官方微博,并更名为“汕尾税务”。


    四、原汕尾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old.gd-n-tax.gov.cn/pub/001023/)、原汕尾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old.gdltax.gov.cn/swtax)即日起停止更新和受理业务,相关职能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汕尾市税务局专栏(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swsw/swsw_index.shtml)承接。


    五、纳税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访诉求,均可以信函方式统一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办公地址:汕尾市区红海中路中段,邮政编码:516600),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可以信函方式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汕尾市城区和顺路,邮政编码:516600),或分别通过以下渠道提出: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机关和汕尾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汕尾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采集、风险应对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分析应用。


    稽查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案源管理、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


    第一稽查局

    主要职责:承担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所辖区域(汕尾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县级市)、陆河县、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机构信息

  • 地区:城区 · 汕尾
  • 分类:政府机构 · 税务局
  • 负责人:龙成东(党委书记、局长)
  •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电话:0660-3296543,0660-3296000
  • 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莲塘段12号, 邮编:516600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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