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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司法局

汶上县司法局

🕐 发布时间:2023-05-01 近期 👁 1855 次浏览
汶上县司法局是济宁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工作。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负责县政府签署协议、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公证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十)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机构信息

  • 地区:汶上县 · 济宁
  • 分类: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负责人:赵娟
  •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 工作日下午 14:00-18:00(夏季) 13:30-17:30(冬季)
  • 电话:0537-7288609 工作传真 0537-7288601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宝相寺路北段653号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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