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区: | 旬邑县 |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标签: | 旬邑县,市监局 |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八点半至十二点;下午,两点半至六点。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 电话: | 029-34422304 |
| 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城关街道办育才路202号。 |
| 数据来源: | https://www.snxunyi.gov.cn/zfxxgk/bmzbgkml_21351/ |
【主要职责】(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指导镇办园区市场监管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县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受委托负责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做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查处督办辖区内重大违法案件和跨县域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咸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县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承担全县商品条码、标识管理和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负责全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规范发展。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监管。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并指导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指导镇办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七)拟订全县商业网点及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八)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全县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一)贯彻执行省、市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组织落实省、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十二)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等。拟订全县人员出境就业管理办法,负责牵头对外劳务合作人员的权益保护,审核上报县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牵头负责全县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的境外安全管理;负责对外援助工作,接受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合作业务。
(二十三)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外商投资政策,指导全县外商投资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二十四)组织拟订我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省市对外技术贸易、依法监督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等政策,依法负责技术贸易的进出口管理工作。
(二十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全县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全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二十六)组织并指导全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二十七)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二十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二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毛小鹏:主持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宏文: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分管财务、党的建设、组织工作、国安保密、统一战线、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纪律教育、信访稳定、非公党建、机关建设、资产管理、内审、目标责任考核、争资引项、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公平竞争、反垄断、深化改革、案件审批、综治管理、防汛抗旱救灾、食盐储备、乡村振兴、医药产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管,负责医疗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履行分管行业领域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分管股室、联系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办公室、党建办(非公党建办)、监察室、财统股、法规股、药械保化股;包抓张洪市场监督管理所、盐业公司;联系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人大办、政协办、考核办、财政局、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巡察办、电力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卫健局、信访局、民政局、医保局、党校。
党委委员、副局长白江龙: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分管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投诉举报、消费维权、知识产权、市场综合监管、市场主体管理、信用监管、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年报、生态环保、散煤治理、科技创新、数字政府、宣传、舆情管控、信息化、广告、合同、市场规范监管、打击传销、监测监控等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履行分管行业领域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分管股室、联系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人教股、消保中心(信息中心)、知识产权股、市场规范股、监控中心;包抓职田市场监督管理所、马栏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县编办、人社局、军人事务局、税务局、环保局、治霾办、行政审批局、营商办、工信局、交通局、科技局、科协、交警大队、数据服务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牛卫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分管项目工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四小”行业管理、餐饮油烟治理、特殊食品监管、食品抽检快检、预包装食品、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安全、燃气安全、计量监管、检验检测等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履行分管行业领域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分管股室、联系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食品生产流通股、餐饮服务监管股、协调快检股、特种设备股;包抓太村市场监督管理所、郑家市场监督管理所、检测检验所;联系教育局、住建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燃气热力办、城管执法大队。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田冬:负责驻局纪检组全面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协助局长做好党内监督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委委员、执法大队大队长第五文斌:负责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扫黑除恶、禁毒、假冒伪劣商品市场整治、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双打”)、价格执法监管、烟草市场整治、粮食购销领域监管、殡葬领域监管、稽查办案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履行分管行业领域主体责任,指导督促联系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包抓土桥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市执法支队、县文旅局、烟草专卖局、果业局。
党委委员范光晖:负责商贸和成品油市场专业委员会工作,分管商贸流通、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社零企业运行监测、会展展销、对外贸易、国有商业企业改制、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废品回收、二手车市场管理、成品油市场监管、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等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履行分管行业领域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分管股室、联系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商贸管理股、外经外贸股;包抓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各商业公司;联系发改局、招商局、统计局、工商联。
副科级干部郭建东:分管质量强县、品牌发展培育、产品质量监管、价格管理、标准化、认证认可、国防动员、民兵组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督查督办等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履行分管行业领域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分管股室、联系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质量股(价格管理股)、网监股;包抓底庙市场监管所;联系县人武部、国动办。
副科级干部辛改艳:分管工会、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共青团、妇女儿童等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履行分管行业领域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分管股室、联系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工会办;包抓清塬市场监管所;联系县总工会、文明办、团委、妇联、档案局、文联、科协。
电商中心主任井斌:负责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电子商务、物流快递、消防安全、商业体系规划、商贸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商超酒店安全等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履行分管行业领域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分管股室、联系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电子商务股;包抓湫坡头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县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县邮政局、消防救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