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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发布时间:2024-02-01 🕐 更新时间: 近期更新 👁 1299 次浏览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是葫芦岛政府工作部门。
  • 赵戈飞  局 长,办公电话:0429-2929366,工作分工:负责全局全面工作。

    张 辉  副局长,办公电话:0429-3153151,工作分工: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消费维权工作、法制工作、人事教育、财务管理。

    张 涛   副局长,办公电话:0429-3153151,工作分工: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监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监察工作。

    ①注册登记科,办公电话:2929728,所负责的行政权力和各类服务事项: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及相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

    ②指导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

    监督管理科,办公电话:2929728,所负责的行政权力和各类服务事项:

    ① 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

    ② 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卖、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

    ③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和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

    ④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推进名牌战略,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负责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

    ⑤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⑥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⑦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盐)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食盐)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查处食品(食盐)安全违法行为。

    ⑧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处罚。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

    ⑨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⑩ 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 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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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 地区:龙港区 · 葫芦岛
  • 分类: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工作时间: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 电话:0429 -2929728
  •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双树乡高新五路47-1
数据来源:政府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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